□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刘宁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充分发挥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稳定就业的作用,今年市区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工作已经开始了。
根据规定,企业申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岗位技能培训对象为本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可自行组织或依托培训机构举办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主体为企业。
企业岗位技能培训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今年12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企业按要求自行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认定后,补贴标准由每人300元提高到500元。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并自招用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20%,6个月后的标准不再上浮。
申请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的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培训设施、培训师资、培训课程安排、培训计划等备案材料,人力社保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并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上完成开班备案后,方可开班。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根据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企业需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企业职工方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市区企业,统一前往丽水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花园路1号2幢)提交备案申请、补贴申请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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