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热线互动

  又到开学季,校园消防安全知识请牢记。1、教学楼、图书馆消防安全。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子教具、电脑、投影仪等机器,避免超负荷使用,并要经常查修电气线路,谨防线路老化;不得在教室内、存放易燃物品,不可在教室内、图书馆内吸烟、乱丢烟头;消防疏散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消防设备设施要保证完整好用。2、食堂消防安全。学生进入食堂就餐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进入后厨。学校要经常对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接、拆管道、电气线路;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并放在醒目、好拿的位置;经常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3、体育馆、报告厅消防安全。要遵守场馆内消防安全制度,不携带易燃易爆品,如打火机、酒精等;禁烟区不吸烟,不随地丢弃烟头、火种;定期检查电线、电路,防止电线老化造成事故;严格把控入场人数,不得超过场馆内额定人数。4、实验室消防安全。实验室存放化学药品时,需注意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5、宿舍消防安全。不可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煮锅等电热设备;不可随意更改、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宿舍内无人时,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电关”,防止火灾发生。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0-09-03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22069.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