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何希 吴俊杰
本报讯 昨日,线路全长6.84公里的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通过竣工验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质监站、缙云县相关单位和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参加了项目竣工验收会议。
据了解,此次竣工验收会由项目业主组织相关人员组建了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听取与会各方汇报、查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等方式,一致认为项目参建各方认真履行了职责,建立健全了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在质量管理、环境保护、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成效显著,顺利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经过通车试运营,项目整体状况良好。经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项目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是省“411重大项目”,缙云段起点于莲都区交界大庭庙,起点桩号为K139+490,终点位于缙云县东渡镇插花端,终点桩号为K146+330,线路全长6.8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工程概算60599.29万元。
该项目对“北承沪杭金,东接甬台温,突破点线面,融入长三角”发展战略,推进丽水市现代化物流业发展工作,均起到实质性作用;大大增强周边发达地区经济建设的辐射功能,从而带动浙西南地区经济得以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极大地方便缙云和丽水人民的出行,强化莲缙“同城效应”,全力接轨“高铁时代”,对全面实现现代物流业和旅游业“双提速”均起到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