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杂谈念白勺

打造文明丽水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 市直 郑雳

  丽水发布的《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本地实际,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个层面十六个方面规定了倡导的文明行为,并对不文明行为曝光、柔性执法等作了规定。《条例》的发布无疑将提升整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有助于打造更加宜居、更加绿色、更加文明的新丽水。下一步,全市人民应当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杜绝不文明行为,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人担忧条例中的某些处罚措施很难得到具体执行,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丽水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进程。因此,要进一步制定配套的措施,确保文明条例落地,对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当然,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让广大市民进一步养成文明习惯,铸就丽水文明城市的基石。文明条例虽好,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营造文明守序的良好氛围,促使广大市民提高思想觉悟,自觉自愿遵守文明条例。

  文明行为促进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要做文明城市的传承者,提升个人文明素质,远离各种不文明现象,用实际行动传递出文明的新风尚。要做文明城市的守护者,不仅要扫自家门前雪,还要管他人瓦上霜。文明条例中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劝阻不文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这就给了我们对抗不文明行为的“尚方宝剑”,当我们遇见不文明行为时,要主动进行劝阻,如果劝阻无效,还可以拍照、拍视频,作为证据举报给执法机关。要做文明城市的宣传者。认真学习条例的相关规定,真正入脑入心,将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给家人、同事、朋友,一起抵制不文明的生活陋习。

  传承城市文明是我们光荣的使命,让丽水成为“择一城终老”的最好选择。人人文明礼让,遵规守纪,市容整洁,生态优美,这样的丽水值得我们拥有。美好生活的蓝图已经绘就,需要大家一起努力,以文明城市市民的责任与担当,凝聚全市人民的力量,将丽水建设成诗画浙江大花园的最美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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