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春
本报讯 近日,青田县腊口镇的邱先生家里淋浴房玻璃突然爆裂,经销商和厂家称钢化玻璃有千分之三的自爆率,不肯承担责任。“钢化玻璃存在自爆率,就能让商家免除责任吗?”邱先生为此感到不解和不满。
当天,邱先生一家人正在客厅看电视,卫生间里传来一声震响,一看发现自家淋浴房一扇1米多高的玻璃完全碎裂,卫生间地面全是玻璃碎片,“幸亏爆裂时人在客厅,要是在洗澡那可就麻烦了!”
惊魂未定的邱先生立马打电话向商家索赔,经销商和厂家一致认为钢化玻璃存在千分之三的自爆率,而且玻璃已使用三年,事故原因难以查明,拒绝承担责任。
对此,邱先生拨打12345热线投诉。消保人员表示,玻璃自爆虽然难以防范,但国家并未出台所谓钢化玻璃“千分之三自爆率”的规定,厂家及经销商不得以自爆率为借口推脱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消保人员多次电话沟通及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厂家赔偿消费者钢化玻璃一块,经销商负责免费上门安装。
钢化玻璃制品爆裂(自爆)极易伤害消费者,因此,青田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钢化玻璃制品时,应尽量选用厚度在6mm以上、获得“3C”认证的钢化玻璃,并保存好购物凭证;最好请生产企业负责安装,以免玻璃爆裂后生产企业和安装队之间互相推诿;使用时间长的钢化玻璃制品,爆裂(自爆)可能性加大,可在玻璃上贴安全防爆膜,这样玻璃因各种原因碎裂时可以粘住玻璃碎片防止飞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