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吴应华
本报讯 8月17日晚,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海口收费站开展整治。19时25分许,一辆白色小车停靠至路边,小车驾驶员下车坐上了另一辆车的副驾驶位置,民警觉得可疑,于是对车内的人员进行询问。
“爸爸喝酒了!”坐在车后排的一名小朋友告诉民警。于是,民警要求坐在另一辆车副驾驶室的杜某下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民警得知杜某当天晚上在青田吃饭,席间喝了酒,饭后驾车打算前往丽水,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检查,于是把车停在了路边,坐到了随行朋友的车,原以为这样可以逃避检查,没想到8岁的儿子“大义灭亲”,向民警举报老爸喝酒了。
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杜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mg/100ml,未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民警对杜某酒后开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杜某更换车辆驾驶员,当天不得再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