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谢佳俊 通讯员 叶晋诚 胡雄飞
本报讯 8月16日凌晨,在G25长深高速龙泉服务区,高速交警对一辆大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在短短一个月内竟有20起疲劳驾驶记录。
当天凌晨,高速交警检查时发现,从一辆大型货车的行驶记录仪车载终端导出的数据发现,近一个月内,这辆大货车竟有20条疲劳驾驶记录,几乎每两天就有一次疲劳驾驶,其中还有驾驶时间超过5小时的记录。
“我不知道连续驾驶4个小时就是疲劳驾驶,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面对询问,驾驶员王某竟对此毫不知情。
经民警调查,王某承认了自己疲劳驾驶的行为。“这个月开始,我接手驾驶这辆大货车,平时都是我一个人上路。”王某告诉交警。
“疲劳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对王某涉嫌疲劳驾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