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超标电动车
据市车管所民警吴敏介绍,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车基本可以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及超标电动车,它们区别如下:
电动自行车。根据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车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属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无需驾驶证,无需强制保险,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鼓励佩戴头盔骑行,牌照登记注册待地方政府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后按标准执行。
普通摩托车(含电动普通摩托车)。根据《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7)3.6.1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毫升,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千瓦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根据《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7)3.6.2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的摩托车,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毫升,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千瓦。
超标电动车。2019年4月15日以后凡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车都算超标电动车。此外,不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公告中的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也属于超标电动车。没有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目前已经禁止上路,一旦违法上路行驶将面临交警部门的查处。2020年7月1日起,备案非标车使用满7年就不能上路了,也就是2013年7月1日前备案的车子,都不能上路行驶。使用期限未满7年的,可以使用至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