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杂谈念白勺

方便自己,更要安全大家

  □ 市直 日丽风平

  夏至日看望老爸老妈,陪同九十岁的老爷子楼下走走,刚出一楼门厅,头顶就碰到一物,不禁被吓一跳,原来是电板插座高空下挂。我心里揣测,这是用来给电动车充电的吧。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老房子没有充电装置很正常,拉根电线充电对自己来说非常方便,然而对他人却容易造成伤害。我庆幸它没有漏电,也庆幸它挂得还算高,只是头发碰到,如果眼睛或者脸部碰到的话不知会发生什么事情?心有余悸的同时心理阴影面积不断在扩大。

  阅读了《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条款,发现里面对在住宅小区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车辆充电有明确规定,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违法行为。端午假期再次来到老爸家,我认真观察了周围的环境,发现一楼走廊停满电动车,走廊只是一个简易雨棚,既没有预留电源接口,更没有电动车充电设施。大部分居民从窗户甩下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有的把插线板吊在雨棚的钢架上。在这些私拉电线中,有些使用劣质电线和老旧的插线板,有时还能看到插线板冒火星,实在是危险。看到这种情形,如鲠在喉,大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近几年全国多地发生因电动车楼道充电引起的火灾。2017年12月底,公安部就针对电动车充电等问题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用户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如今丽水市人大也通过了《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所以借此东风,提醒各位电动车主,不要为了自己一时的便利,在楼道私拉电线充电,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他人造成伤害,对自己也造成损失,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希望有关部门对辖区的小区、车棚、停车场、沿街商户、楼道进行安全检查,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居民给电动车充电出现的困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安装智能充电设备,方便居民充电。方便而安全才是双赢的选择。

  阅读提示

  不要为了一时便利在楼道私拉电线,也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安装智能充电设备。

  声明:本报《念白勺·杂谈》版倡导百家争鸣,所有言论皆为一家之言,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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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208675.html 1 3 方便自己,更要安全大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