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近日,松阳交警查禁酒驾在行动,短短20分钟就有3人酒驾被查。
6月8日晚,松阳县交警大队在路面设卡,查禁酒驾。21点许,夏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到松阳县长虹西路卡点,执勤的交警拦下检査,当场对夏某某进行了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测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100ml,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21点10分,包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松阳大马线卡点,交警对其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包某某的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1点20分,一辆皖A牌号的小型轿车行至该卡点,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计某某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3mg/100m1,也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夏某、包某某、计某某3人均被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这是常识,更是高压线。如果喝了酒还怀着侥幸心理,或凭头脑觉得自己“清醒”就驾驶机动车,必然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