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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全市查处未礼让斑马线行为4060起

36辆公职人员所属车辆 “榜上有名”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刘益敏

  本报讯 相信大多车主都知道,在开车的时候,如果经过斑马线,必须要礼让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的,但是,也有一部分司机将该法律规定视若无物。这不,昨天下午,记者从丽水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仅5月份,全市共查处未礼让斑马线行为4060起,其中有36辆车子为公职人员所有。

  昨天下午,丽水交警曝光了一组5月份全市未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的查处数据,记者整理该份数据名单,发现今年5月份全市共查处了4060起未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其中除了36辆为公职人员所属车辆外,还有2辆公交车、11辆出租车、9辆教练车,以及136辆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所属车辆。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驾驶员,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除了严厉查处未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外,交警部门将定期对未礼让斑马线的车辆进行曝光。”丽水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陈昭惠介绍,公职人员因未礼让斑马线在接受处罚以后,交警部门除了进行媒体曝光外,还将把情况抄告到相关单位,由单位对其进行个人的考核,然后进行教育处理。

  交警部门表示,“礼让斑马线”是礼更是法,驾驶员在礼让行人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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