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服务实用

我市出台《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

36条政策“干货”全方位扶残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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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的适用范围为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残疾人的扶助工作,实现全市范围内扶残助残政策的“同城、同标、同待遇”,解决以往市、区与县(市)补助政策、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的差异性。

  □ 记者 廖王晶 通讯员 胡盈盈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正式发布《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的36条政策“干货”,全方位保障全市残疾人朋友生产生活,促进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

  《办法》涵盖了残疾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康复医疗、劳动就业、教育培训、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定扶助政策,真正让残疾人朋友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办法》要求,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确保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使用部分的10%以上用于为残疾人服务的福利设施、设备和残疾人民生项目。

  《办法》的适用范围为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残疾人的扶助工作,实现全市范围内扶残助残政策的“同城、同标、同待遇”,解决以往市、区与县(市)补助政策、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的差异性。

  本着“普惠+特惠”原则,《办法》对残疾人家庭涉及助学、房屋征收补贴等政策予以优惠。比如:对残疾人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高等院校补助、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技能证书补助等补助标准,设置了补助最低额度。特别是取消了以往接受学前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公办机构”的补助条件限制,以后在“民办机构”接受教育也可享受补助。

  《办法》规定,制定征收房屋政策时,被补偿人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人的,发放临时安置费、搬家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时,按照规定标准提高30%;选择产权调换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20%优惠;选择迁建安置或者公寓安置的,在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的基础上给予20%的优惠;但已经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收入家庭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优惠政策的除外。

  《办法》还出台了残疾人贷款贴息、创业补助等政策,规定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

  《办法》针对残疾人生产生活的关键“小事”,也出台了不少“暖心”政策。《办法》规定,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凭《驾驶证》《残疾人证》经公共停车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免费在街道咪表停车位和公办停车场临时停车2小时,2小时之后起计费。此外,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电视,凡申请安装地点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安装单位依照《残疾人证》免收初装费(材料费除外),减半收取电视收视费。残疾人家庭安装管道燃气,鼓励安装单位为残疾人提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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