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社区

取保候审期间还冲防疫卡口 这个小伙该严惩

  □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林海龙

  本报讯 3月31日,景宁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案件。景宁人周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周某今年21岁,是一名盗窃惯犯,曾在莲都、云和、青田、景宁等多地进行盗窃。由于盗窃涉及的金额不高,每次周某都是被判处拘役3个月到4个月不等。

  四进四出的周某却不思悔改,去年10月24日,周某潜入景宁一家钢管厂,盗得现金9900元人民币。去年10月26日,他又从莲都区一家餐馆内盗得现金7180元。去年10月28日,周某被景宁警方抓获,由于他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2月19日,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周某来到莲都区一防疫卡点,在没有通行证及健康码的情况下,想强行冲卡。被工作人员阻拦后,周某开始辱骂,之后还拿起路边的停车锥及折叠椅想砸工作人员,期间多次向工作人员做吐口水状,导致卡口的通行秩序瘫痪十余分钟。

  2月21日,得知网上有自己冲闯卡口的视频后,周某不戴口罩再次来到该防疫卡点,要求防疫工作人员删除视频,还故意将口水吐在了一名工作人员头上。

  景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入户盗窃合计17080元人民币,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多次辱骂、恐吓防疫工作人员,破坏了防疫工作正常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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