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市消保委于近日发布春节消费提醒:
无论旅游出行、购物还是餐饮消费,不要见码就扫,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飞来横福”和“中奖信息”。通过网络预订车票、门票等,要注意识别网站真伪,警惕第三方平台的默认搭售,拒绝黄牛购票,严防消费诈骗。自驾或租车旅游应约定并检查好车型车况,安排好路线,做好异常天气情况的应对,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购买年货,应到正规商场超市选购,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线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购买商品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促销商品详细了解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按需选购商品,注重商品品质,不崇尚华美外包装。做到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减少奢侈消费。防止商家非正常砍单行为,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
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市场监管部门评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餐饮企业特殊约定的消费内容要事先了解清楚并确认。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保留购物凭证,确保维权有据。用餐时,做到节俭祥和并举。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沾酒。
春节出游,如果参团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选准出游线路,签署旅游合同,严防低价诱惑,对旅游景点、食宿场所以及进店购物等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不轻信商家的各类宣传噱头,避免上当受骗。自行旅游要事先做好准备功课,预订好酒店、餐饮、交通工具,选择民宿、自助的方式要事先与房主做好入住的具体内容和细节的约定。游玩时密切关注景点客流和天气情况,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消费者选择通过平台购买旅游产品,一定要确认好平台应尽的义务,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防止因平台推卸责任的“甩锅”而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