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林海龙
本报讯 1月18日晚,景宁人张某和朋友们相聚一直喝到了第二天凌晨。喝高了的张某在回家路上想到近一年来过得颇为不顺,于是便捡起路边一个小石头向远处扔去。这一扔,恰好扔在一辆车的车窗上,车窗破碎。张某没有一走了之,而是在周围大声叫喊了一圈,却一直没找到车主,张某便拨打了110。
民警赶到后,张某一再强调做人要诚信,自己既然砸了别人的车窗就一定要赔。“你这小伙人还不错,就是得少喝点酒!”夸了他一句后,民警要来了张某的身份证,一刷,显示张某是被景宁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一员。
经过仔细查询,发现张某在景宁法院的案子还不少,除了因未按时归还网贷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外,还有三个案件是与他的母亲、哥哥共同列为被执行人,一共欠款近38万元。除去已经偿还的部分,张某还有近20万元未支付。
然而,在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张某并没有主动履行过偿还义务,更是从未到景宁法院报告过自己的财产情况,即便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他也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因此,张某被限制了高消费,上了失信黑名单,并被列为网上布控对象。
接到鹤溪派出所电话后,景宁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前往。经过反复沟通和劝导,张某还是坚持自己没有能力偿还。最终,法院对张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