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潜晓鹏 麻慧丽
本报讯 酒后开车一不小心与哥哥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结果父亲受伤,哥哥车子受损,自己则被刑拘。
1月17日晚7点02分,缙云交警大队舒洪中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舒洪镇昆洪村路段发生一起货车与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交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三轮电动车和一辆受损的小型货车停在路边,现场两个中年男子一见到交警就围到跟前说他们自己私了好了。
交警对两人进行了询问,其中一位是货车驾驶员丁某飞,另外一位叫丁某洋,两人是亲兄弟。
丁某洋声称是三轮车驾驶员丁某的儿子,父亲受了点轻微伤,也没有啥事,自己就送他回家了。他与交警交谈中言辞闪烁,表情紧张,还散发出酒气。
交警对丁某洋进行了现场询问,告知明知自己的违法行为而伪造事实是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同时也对货车驾驶员丁某飞进行警告,帮助他人伪造证词干扰公安机关办案也是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在交警心理攻势下,丁某洋主动承认了自己饮酒驾驶三轮车的违法事实,而丁某飞说自己受损的车辆需要保险理赔,本想让交警处理,但报警后他就后悔了,没想到交警来得这么快。
原来,当晚丁某洋在家喝了半碗酒,因为昆坑村晚上有演出,他就驾驶三轮车搭载父亲一起去看戏,没想到在昆坑村口与壶镇拉饲料回来的哥哥丁某飞的车子发生了碰撞。
今天早上,记者了解到,丁某洋血液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90毫克。
目前,丁某洋已经被刑事拘留。
丽水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又害己,社会危害性极大,尤其是我市农村及外来机动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有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