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刘益敏
本报讯 12月31日上午9点,丽水市交警支队举行了一场终生禁驾听证会。
我们先来看看是什么案例。事情发生在2018年10月5日,市区花园路万地广场门口路段。当晚6点24分,市民邹某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经过花园路万地广场时,不慎与一名环卫工人发生刮擦,邹某当即摔倒在地。
就在这时,湖北籍驾驶人朱某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载着母亲逆向驶来。“嘣!”摩托车的前轮撞上了倒地的邹某。
事故发生后,朱某驾车离开了现场。邹某被送进医院,并被诊断为重伤。2019年7月17日,朱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莲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自己撞了人难道不知道吗?听证会上,朱某回顾了事发经过。“当时我爸爸带着我儿子在万地广场等我们,孩子还哭着找我。”朱某说,他注意到邹某和环卫工人发生了刮擦,他觉得事故是邹某撞人引起的,于是离开了。
听证会上,因为驾车逃逸的情节,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相关条例对朱某作出吊销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被终生禁驾的有9043人。据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陈昭惠介绍,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一般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的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旦被处以终生禁驾,驾驶人信息就会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公安机关会对这些“黑名单”中的驾驶人实施动态监管,若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交警部门将按“无证驾驶”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