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王文远 朱鸿燕
本报讯 都说喝酒不开车,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人铤而走险。12月20日晚11点10分,缙云县壶镇镇贤母西路南顿加油站,一辆黑E籍号牌的小轿车阻挡了前来加油的车辆,这一幕刚好被巡逻中的交警小郑看到,小郑想要下车劝其驶离,不料驾驶员看见交警慌忙驾车驶离,结果倒车途中又撞到其他车辆。
“当时我看到他倒车时撞了其他车辆,但他没下车还准备开走,所以我过去将该车拦下,靠近时,发现驾驶员浑身酒气。”小郑回忆道。交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高达146ml/100ml,涉嫌醉酒驾车。
据调查,该男子张某某,27岁,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在缙云打工。当晚,张某某与朋友一起吃夜宵,席间喝了酒。酒后张某某驾车到加油站加油时与交警“不期而遇”。目前,张某某因涉嫌醉驾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