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俊剑 通讯员 麻安翊
本报讯 记者从市建设局保障处了解到,日前,我市再获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328万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省里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328万元,其中市本级10549万元,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该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据了解,今年我市住房保障进展工作顺利,提前两个多月就完成了年度任务。今年1至10月,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1309套,完成率114.1%;基本建成5479套,完成率319.8%;竣工5259套,完成率426.2%;交付入住6062套,完成率4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