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朱玲玲 潘吉宝
本报讯 入冬后,作为冬令进补佳品,热气腾腾的狗肉成为许多人餐桌上的美味,但你可曾想到,吃到嘴里的狗肉不一定是“美味”,也可能是“毒药”。
12月2日,云和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毒狗、盗狗案件。经调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流窜至云和县石塘镇石塘村、朱村等村,趁人不注意,用弓弩、毒镖对村里的狗进行猎杀,并迅速装上皮卡车逃离。石塘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迅速出警,多方联动,终于在莲都区碧湖镇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毒镖570余枚、弓弩2把、被猎杀的狗11条。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将狗毒杀后廉价卖给摊贩。弓弩、毒镖上涂有“琥珀胆碱”,被射中的狗会在一分钟内死亡。
据医务人员介绍,“琥珀胆碱”是一种剧毒化工原料,即使烹饪后也无法去除毒素,一旦进入人体,治疗非常困难。如果误食了含有“琥珀胆碱”的狗肉,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一系列症状,轻者恶心、呕吐、心慌,重者可能出现抽搐,甚至因心跳骤停而死亡。
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云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市民如果发现偷狗、毒狗行为,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及时提供线索,警方将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各类摊贩、餐馆、酒店不能收购来路不明的食材,以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