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文明办(创建办)《关于开展“文明创建我先行”2019年度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丽创建办〔2019〕13号)精神,在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广泛发动、层层推选的基础上,经过联合审议、部门征求意见,拟确定市交通运输局等11个单位、巫海波等112名同志为丽水市“文明创建我先行”2019年度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2日。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创建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传真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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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文明办(市创建办)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