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胡冰莹
本报讯 日前,在由中国环境报社、中华环保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成功案例征集与宣传”活动中,我市缙云获评“中国绿水青山典范城市” 。
缙云县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县、国家卫生县城、2017中国绿色发展优秀城市、2018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等一批“国字号”金名片,更成就了“黄帝缙云、人间仙都”的美誉。
缙云一直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保护环境摆在事关长远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上来考虑。早在2000年,缙云就开始实施“开放兴县、工业强县、生态立县”三大发展战略;2010年,进一步升华为“生态富民、工业强县”战略,把生态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多年来,缙云县党委政府都把永葆生态底色不褪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底线,坚定不移打好环境治理组合拳。
截至目前,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水质符合规划功能区Ⅱ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全部在Ⅲ类以上,达标率为100%,出境断面水质考核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