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佳琪
本报讯 近日,庆元一女子因不满交警处罚,在微信朋友圈发文辱骂交警。女子的怒气是消了,但却因寻衅滋事换来庆元县公安局5天的行政拘留。
11月14日下午,庆元交警在县城某路口进行违法查纠时发现,电瓶车驾驶员毛某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交警依法对她进行了处罚。然而毛某到公司后,越想越生气,于是就发了一条朋友圈辱骂交警。
女子在文中辱骂交警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形象。11月27日上午,丽水市交警支队在巡查时发现了该涉嫌违法的帖子,并移交给庆元交警处理。庆元县公安局维权委员会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件进行跟踪督办。
12月3日,毛某被传唤到松源派出所。在证据面前,毛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过教育,毛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毛某因寻衅滋事被庆元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执法是为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希望群众配合民警的工作。另外,网络也不是不法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公安机关对待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