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钟李佳
本报讯 “我终于有户口了,不用再流浪了!”接过户口簿的那一刻,周大妈难掩激动,握着民警的手久久没有松开。近日,出生在龙泉的周大妈,在民警的帮助下结束了长达70年的“黑户”状态。
周大妈出生于龙泉市岭坤村,年幼丧母,由于家庭困苦,父亲带着当时年仅7岁的她一路往南行乞,在此期间,她与父亲失散,此后开始独自流浪。在温州苍南,周大妈结识了当地村民俞大伯,二人前往福建务工生活逾30年。由于没有户口,周大妈无法与俞大伯办理结婚证,也无法办理社保享受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
2019年10月,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民警到岭坤村走访,周大妈的弟弟咨询民警是否能为外出多年的姐姐办理落户。得知此事后,龙泉市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科长汪建国迅速着手为周大妈办理相关落户手续。由于周大妈“黑户”时间过长,没有相关出生档案可供查询,也没有先例可遵循,给落户造成了一定难度。
汪建国一面与周大妈现居地派出所——温州市苍南县桥墩派出所取得联系,证实周大妈在苍南未落户,一面着手与司法鉴定中心取得联系,上门为周大妈与其弟弟采集血样进行血缘关系鉴定,同时组织辖区派出所在岭坤村开展询问调查,确认情况基本与周大妈自诉相印证。
10月25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血缘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周大妈与弟弟属于同胞姐弟。汪建国当即为周大妈登记户口,并现场将户口簿和临时身份证交到周大妈手中。
“我们办理过10年、20年的‘黑户’,但70年的‘黑户’是第一次遇到。”汪建国表示,龙泉公安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近年来,共解决“黑户”问题20多个,为群众生活提供了便利,也进一步规范了户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