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林子靖
通讯员 叶晋诚 章俊杰
本报讯 10月27日,丽水高速交警五大队查获了一起驾驶证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案件,驾驶员冒用他人身份被识破后,居然理直气壮称自己“已与他人说好了,可以使用对方的身份。”
当天下午3点,高速交警在S36龙浦高速上垟公安检查站对一辆赣D号牌的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与身份证,但能报出身份证号。不过,当交警询问其在交警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时,该男子却答不上来,引起了交警的怀疑。
于是,交警根据男子所报姓名,查询了该名下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并进行了电话确认。结果证实,该男子冒用了他人身份。
铁证面前,男子承认,他此前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扣留了驾驶证,而他一直没有去接受处理。抱着侥幸心理,他决定使用其同学的身份应付检查,不料很快就被识破了。
经查,男子的驾驶证目前处于超分、扣留、停止使用状态。随后,交警依法扣留了男子所驾驶的机动车,并要求其15日内到高速交警五大队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