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麻慧丽 施坚
本报讯 10月24日19时55分左右,缙云交警大队壶镇中队民警在壶镇镇兴达路路段对违法停车进行拍照取证,交警对一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面包车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几分钟后,该车车主胡某吃完晚饭从面馆里走了出来,发现自己车子被贴了罚单,心想,自己已经把车停在路边了,不应该被处罚。当准备开车离开时,发现路口还有几名交警正在执勤,胡某气急败坏地朝交警开了过去,下车后手里攥着违法告知单,上前理论。
“我停那路边就吃个饭,你们怎么就把我车子拍了?”胡某气势汹汹地朝着交警发难。
“你是不是喝酒了?”“没……喝。”在和胡某解释的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胡某脸上通红,浑身散发着酒气,出于职业敏感,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4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
胡某这才交代,晚饭期间,大概喝了三两白酒。看到车子被贴罚单一时情急想找交警理论,完全忘记了自己喝酒的事情。随即,交警依法暂扣了其车辆和驾驶证。
10月25日中午,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下一步将根据其血液酒精检测结果再进行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