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林子靖
本报讯 近日,晚报接到热心市民反映:最近每天傍晚六七点,常有人在教工路路段焚烧东西,导致附近浓烟密布、气味呛人。
最近3天,晚报记者每晚都在相同时间前往教工路查看情况。前两天路面情况正常,并未出现浓烟,但在附近散步的居民在接受采访时也向记者反映,最近的确经常闻到焚烧东西的烟味,有时也会看见浓烟飘散在空中。
昨天18点50分左右,记者在教工路上发现了一块正在冒烟的地,附近气味呛鼻。此时,市综合执法局白云中队的两名协勤人员也来到了现场。
“我们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电话,说在这附近出现燃烧的情况,没来得及吃完晚饭就赶来了。”协勤人员接水扑灭了明火,“这堆东西是烧草木灰用来做肥料的,这片区域田地不少,估计是有人用这种传统方法制作肥料。”
随后,记者将群众反映的情况告知了协勤队员,对方表示他们也同样接到了一些市民的反映。“我们会在辖区内、尤其是田地附近加强巡查,一旦接到举报电话会立刻出动。很多人烧草木灰是因为环保意识不强,没有了解到这是一种污染空气、污染环境的行为。”
今天早上,记者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了解到,执法过程中如确认了烧草木灰的当事人,将令当事人自行将明火扑灭,同时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