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热线

松阳望江路溪边路

17岁少年无证驾驶 车子失控冲向大溪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我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无证驾驶了。”10月22日上午,松阳县交警大队对小李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17岁的小李并没有驾驶证。据他交代,前两年他就“摸”过方向盘开过车。这次驾驶的车辆是向朋友叶某借的,借时说是借给苏某(有驾驶证)使用的。10月15日凌晨3点许,小李想出去吃点东西,就把小车开到镇上,途经松阳望江路溪边路路口时,因转弯操作不当,车子失控往大溪方向冲去,重重撞在了溪边的花岗岩护栏上才被逼停。此次事故造成护栏和车辆损坏。那时如果没有护栏挡着,车子就会冲入深不见底的河里,后果不堪设想。

  最终,小李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由于小李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事故造成车辆的修理费估计上万元、修复护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小李深感后悔。

  为此,民警再次提醒: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小伙伴,千万别图一时之快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害人害己。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19-10-23 松阳望江路溪边路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150148.html 1 3 17岁少年无证驾驶 车子失控冲向大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