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我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无证驾驶了。”10月22日上午,松阳县交警大队对小李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17岁的小李并没有驾驶证。据他交代,前两年他就“摸”过方向盘开过车。这次驾驶的车辆是向朋友叶某借的,借时说是借给苏某(有驾驶证)使用的。10月15日凌晨3点许,小李想出去吃点东西,就把小车开到镇上,途经松阳望江路溪边路路口时,因转弯操作不当,车子失控往大溪方向冲去,重重撞在了溪边的花岗岩护栏上才被逼停。此次事故造成护栏和车辆损坏。那时如果没有护栏挡着,车子就会冲入深不见底的河里,后果不堪设想。
最终,小李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由于小李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且是初次违反,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事故造成车辆的修理费估计上万元、修复护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小李深感后悔。
为此,民警再次提醒: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小伙伴,千万别图一时之快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