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洪盛勇
从10月8日起,丽水交警进一步严查骑车不规范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些市民头上虽然戴了头盔,但是没有系好安全扣也将受到处罚。
骑车不规范佩戴头盔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陋习。
许多人始终看不到陋习的危害,而像被温水煮着的青蛙一样沉浸其中不知危险。在一座城市,个人的陋习会危害到其他人,最终,自己也会受到伤害,而这种伤害会以不同的方式呈现。比如骑车不佩戴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可能给自己造成巨大伤害。这种伤害可能需要对方买单,这就害了别人,如果佩戴头盔,本来这种于己于人的伤害是可以避免或者减轻的。再比如在路边随地小便。那股气味,你让过路者如何承受?看似自己是舒服了,但可能就带坏许多人,哪天让你也享受到这样的气味。
陋习就是毒瘤,割除这个瘤子,需要两把“刀子”。其中一把就是持续管理。管理是一种提醒,一种推动,提醒大家与陋习保持距离,推动大家与陋习作斗争。这样的管理一旦停止,其提醒推动作用就会慢慢消失,所以,需要持续管理,让大家保持清醒,不懈怠。去年11月以来,丽水交警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整治行动。几乎一夜之间,五颜六色的头盔成为丽水街头一道独特的风景。但一些市民戴头盔似乎是为交警而戴。有交警就戴,没交警就不戴。有整治行动就抓紧戴一下。交警部门注意到这种情况,高密度地开展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效果很明显,戴头盔市民越来越多了。这样的管理肯定还需要坚持下去,否则,仍可能出现大面积反弹。
光这样还不行,所以需要另一把“刀子”,就是让陋习保有者付出适当成本。成本高了不人性,成本低了没作用。付出适当成本,可以让陋习保有者心痛,就会特别注意,就会有改的想法。心动触发行动,陋习就会慢慢革除。10月8日,国庆长假刚刚结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其中关于醉驾的认定和处理的刑事政策作了一些改动,有的变严了,有的变宽了,宽严相济。这些变化,应该说是让醉驾者付出的成本更适当了,但其威慑力依然保留着。
在我们身边,陋习很多,除陋习之路还很长。用好两把“刀”,相信陋习总会越割越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