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一般来说,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司机,通常情况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酒驾的代价,暗自发誓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下面这位大哥,不但不知悔改,第三次酒驾肇事竟妄想与对方私了,没想到的是,对方果断报警。
据了解,10月13日晚,陈某某在朋友家喝了酒,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搭乘一位朋友上路。当晚7点许,车辆行驶到松阳县西屏街道北山路段时,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发生事故了,陈某某才缓过神来,想与电动车的女士赔钱私了,但该女士还是报了警。
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民警在现场调查时,发现陈某某浑身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支支吾吾、回避不答。民警通过查询车辆卡口、事故现场的监控,显示驾驶员就是陈某某本人,陈某某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酒驾事实。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仪测试,陈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
后经调查,2014年、2017年陈某某曾两次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第一次醉驾被查处后就已经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所以这次开车上路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10月14日上午,陈某某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