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后赶到联城街道办事处,在一楼的娄丰堰社区办公室找到了丽水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光伟、娄丰堰社区居监会主任王勇。对于业主所说的“物业赖在清水湾小区不肯走”的说法,陈光伟表示不属实。
“要我们退出清水湾小区没有问题,但要合法合规、按流程一步一步来。”陈光伟拿出一叠材料,抽出其中一张告知函对记者说,“因为清水湾小区很多业主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导致公司经营困难,所以我们早在2016年底就有过退出的想法,当时已经把这份告知函发给了业委会和相关部门。”
陈光伟说,收到告知函后,清水湾小区业委会曾通过招投标选择新物业,但最终未果,莲花物业也因此留了下来。“此后,业委会和莲花物业重新签订了合同,管理期限从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为期一年。但合同第22条同时说明,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双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将自动延期一年,每年以此类推。也就是说,莲花物业与清水湾小区的合同是在明年2月到期。”陈光伟说。
“如果我们主动退出,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而之前的业委会已经到期,新的业委会又没有成立。所以现在需要社区牵头,让物业合法地退出。”陈光伟说,其实物业保安并未减配,人数和此前一样,“很多业主之所以想辞退莲花物业,主要还是他们认为物业费太贵,希望能自治管理,省下这笔钱。”
“小区绿化没养护好也是有原因的,很多业主从太平、碧湖搬迁到这里,有些人直接在绿化带里养鸡、养狗,还有些人在小区通道上煮豆浆,我们不知劝导了多少次,始终无效。即使是执法人员来了,也只是暂时消停,没过几天又死灰复燃。”陈光伟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