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祖国,与您几乎同龄的我,虽说写不出赞美您的诗篇。可我心里在说:“我是多么地爱您,我的祖国!”
祖国,我爱您!是您给了我生命,是您给了我力量,是您给我的渴望插上一双飞翔的翅膀!
我1950年12月23日出生在浙南山区丽水碧湖周巷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里。丽水碧湖尤如她的名字,碧蓝的天,明净的水,非常美丽。清澈的瓯江流经碧湖平原,奔流东去……
我能来到这个世界,纯属幸运。解放前,由于贫穷、重男轻女封建观念以及迷信愚昧思想,溺婴尤其是溺女婴现象非常严重。
我家特别贫困,爷爷30来岁就被抓了壮丁,从此杳无音讯,奶奶因此守寡一生。
父亲租种几亩薄田,勤劳挣扎还是难以维继。母亲和奶奶都是小脚女人,在那艰难的年代,父母亲和其他的父母亲一样,没有办法计划生育,养活不了接二连三出生的小孩。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1948年,家里已经有了5个孩子。在1948年、1949年出生的两个姐姐,一出生就被奶奶扔进马桶溺毙了。
如果能够养活,谁舍得将自己怀胎十月的亲骨肉溺毙呢?多年后,妈妈提起溺婴事件的悲哀和无奈,总是泪眼婆娑。
1950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婚姻法》明确规定:严禁溺婴。“溺婴的父母要进监狱”的政策,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950年12月出生的我,庆幸被保留下来。
如果不是解放,我也难以逃脱被溺毙的命运。与其说是选择最佳的时间来到这个世界,不如说是,祖国的解放,保证了我出生和活下去的权利。
亲爱的祖国,因为您,才有了我的今天!才有了我今天的幸福生活!我再一次从心底感谢:“祖国,我爱您!”
(市区 吕云兰 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