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青法宣
本报讯 近日,青田人黄某打起了“高利转贷”的如意算盘,他向银行申请贷款,再将这笔贷款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加息转借给朋友以谋取利息差。
黄某说,2016年10月,朋友吴某曾向他借10万元,但因自己没有余钱,就从银行贷了10万元的款,这笔钱借给吴某时,以0.15元的较高利息直接扣除了10天5000元,实际只给了吴某9.5万元。然而,吴某并未及时还清欠款,在借款10天后,又给黄某转了5000元作为继续使用这笔资金的利息。在还清这笔钱后,吴某又向黄某借60万元,黄某用同样的方法从银行贷款,再以高利借给吴某,从中吃高额的利息差。
这样的“无本买卖”,让黄某尝到了甜头,于是如法炮制了一次又一次。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1月间,黄某先后从青田多家银行贷款12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等,再以高利转借给张某、周某、吴某、潘某等人。除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外,黄某“空手套白狼”坐收41.85万余元,直到“东窗事发”,黄某因涉嫌高利转贷罪被青田县公安局抓获。
青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高利转贷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遂以黄某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此外,追缴黄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4.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