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念白勺杂谈

如何消除“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 市直 鲁人

  近几年,高空抛物现象屡见报端,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因为这看似简单的一抛,很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灾祸。不久前中国法学会还召开法治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高空抛物治理问题。

  楼上有人突然抛物,楼下的行人并不知晓,没有任何防备,事故一旦发生,非死即伤。有媒体和研究机构做过实验:一枚5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楼抛下,会砸破头骨;要是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即使路面没人,车辆、花草也免不了遭殃。高空抛物还会对公共环境造成破坏,很多抛物者往下扔的是垃圾,有的垃圾砸碎后四处散落,造成污染。

  解决高空抛物问题的难处在于:你在明,它在暗,要有效解决,离不开法律、技术与道德层面的共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高空抛物责任在我国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无论行为人是否为故意,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均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无法确定高空抛物是从哪一户抛出的,很可能整栋楼或整个单元的住户都要承担补偿责任。

  关键是,就算补偿有人承担,但事故已经造成了。相比事后追责,大家更关注的是有没有办法做好事前防范。杭州一小区就在“技防入户”上进行探索,安装了47个朝天摄像头,将每一栋楼的窗户和阳台都纳入拍摄范围,不仅方便追责取证,还能增强对高空抛物者的威慑力。

  法律和技术手段不能缺位,制度与教育也要在场。日常生活中,相关社区和物业单位应加强监管,做好宣传,讲明利害,提醒居民注意;同时,每个公民都要自觉提升公共意识、法治观念,及时检查窗体、广告牌匾是否安全,清理阳台上的搁置物和悬挂物,避免发生意外。只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人民群众才能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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