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陈昭惠
本报讯 记者了解到,从10月8日起,丽水交警将进一步严查骑车不规范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简单地说,有些市民头上虽然戴了头盔,但是没有系好安全扣也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去年11月以来,丽水交警就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整治。几乎一夜之间,一顶顶五颜六色的头盔成为丽水街头一道独特的风景。大多数电动车驾驶人养成了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然而也有些市民因为侥幸而失去了生命。
9月25日,郑某来驾驶三轮电动车搭载卢某仙、周某云在莲都区黄村乡冲出路面坠入桥下,郑某来、卢某仙当场死亡,周某云受伤。经初步调查,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9月21日,郑某友驾驶二轮电动车在丽浦线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郑某友当场死亡。经初步调查,郑某友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没有系好扣带。
记者从丽水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丽水交通死亡事故113起,死亡119人。涉及电动车、摩托车的死亡事故58起,死亡62人,其中38人因为颅脑损伤造成,占相关群体死亡总数61.3%。这与去年的80%以上相比有了明显的下降,但比例仍然不低。
为什么在最需要的时候,头盔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呢?
根据路面执勤交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几种应付交警检查的现象:带了头盔却不佩戴的;见到交警赶紧扣上头盔的;顶着个头盔却不系紧扣带的;甚至是在草帽上扣个头盔意思意思的……
据交警部门介绍,10月8日起,丽水交警将继续严查骑车不规范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顶个头盔却不系紧扣带的也将受到处罚。
处州晚报温馨提醒,电动车事故高发。涉电动车死亡事故中,大部分都是因为颅脑损伤所致,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无法避免危险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不争那一分一秒的得失,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为一时之方便,随意骑车载人。此外,更应该戴好安全头盔,在危险来临时最大限度减轻对自己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