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女士养了一只金毛犬,属于中大型犬,此前并未在执法局办理“养犬登记证”。随着前些日子《关于加强丽水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的颁布,毛女士决定到执法部门给自己的金毛犬办证。
上周,毛女士前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办理“养犬登记证”的流程,获悉办理“养犬登记证”分五个步骤:先持身份证到执法局或社区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取得相邻住户的书面签字(至少三户);由居(村)委会签署意见,签订“养犬责任书”;前往农业部门进行品种、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只免疫证”;最后到执法局犬管办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毛女士按照流程取得了三户邻居的签字同意,并在社区签订了“养犬责任书”。但在办理“犬只免疫证”环节却出了问题:该环节要求办理人到一家名为“五七八”的宠物店为宠物注射疫苗后,方可领取“犬只免疫证”。然而今年1月时,毛女士已经给自家金毛犬注射过狂犬病疫苗,她以为说明了情况便可从“五七八”宠物店领取“犬只免疫证”,结果遭到了拒绝。
“那我能不能在你的店里再给狗注射一次疫苗呢?”毛女士问店员。但“五七八”宠物店店员告诉她,既然今年已经注射过狂犬病疫苗,同一年内就无需再打,再一次拒绝了毛女士,并让她明年1月再带狗来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