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红杰
本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遂昌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上旬发生了两起交通死亡事故,均是三轮车违法载人。
8月1日傍晚,华某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由松阳县平卿村方向驶往遂昌县妙高街道华山头村方向(车后斗内搭乘乘客周星某、吴某某、周陈某)。当日傍晚6时10分许,途经遂昌县妙高街道华山头村路段时,车辆失控坠入路边河道内,造成周星某当场死亡,华某某、吴某某、周陈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无独有偶,8月7日傍晚,傅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搭乘罗某某、应某某)由遂昌县高坪乡茶树坪方向驶往高坪乡连头村方向。当日傍晚6时30分许,途经遂昌县高坪乡连头村村口路段时,因驾车操作不当,车辆坠入村路东侧山崖,造成傅某某当场死亡,罗某某、应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记者从遂昌交警部门了解到,仅8月份,遂昌已经发生涉及三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8起,涉及三轮摩托车的交通事故7起。
交警介绍,从这两起死亡事故来看,驾驶员都是农村地区的中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驾驶人没有经过严格的学习和考核,就贸然开着三轮车搭乘着亲友上路。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样做不但危险而且违法,可仍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违规载人上路行驶,结果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