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一男一女拎着一袋蛋糕来到市消防支队门口,放在门岗外的地上就离开了,塑料袋里还有一张纸,上头写道:感谢你们的负重前行,换得我们岁月静好!请你们每次出警一定平安归来。无独有偶,景宁消防大队也接连收到匿名市民送来的礼物和暖心留言,着实让消防员们感动了一把。(据本报8月5日5版)
电影《烈火英雄》里,在火场拼命的消防队员让许多观众动容。作为普通百姓,我们应当认可消防员为社会安定与百姓安全做出的重要贡献,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明白,这些消防员脱下制服后,也是普通人,是某对老夫妻的儿子、某个姑娘的男友、某个宝宝的父亲,可是发生火情时,他们一定是那个不顾一切冲进火海的人,是这种无畏的选择,让英雄主义在他们身上如星辰闪耀。作为普通百姓,我想,诸如送蛋糕、送奶茶之类的举动,不过是一些没有可持续性的自我感动而已,真想对这些可爱可敬的消防员们表达谢意,做到两件事足矣:一是学习消防知识,二是杜绝消防隐患。
今年以来全市25万余人次骑车不戴头盔被罚
不要用血来验证头盔的作用
近期,丽水市区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现象似乎又有“抬头”,记者在三个路口分别蹲守半个小时,一共发现95起未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交警部门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已有25万余人次因未戴头盔被处罚,下一步,查处力度将继续加大。(据本报8月7日3版)
电动车是一种兼具机动车的高性能和非机动车的低保护性的交通工具,加之使用者并不需要在上路前强制学习交通法规,于是它天生就更容易成为事故的主角。有统计称,电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占比高达90%!要知道,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查处未戴头盔的情况,目的并不在于“罚”,而在于“防”,为的是让暴露在事故风险中的电动车驾驶者能因为正确佩戴头盔而降低损伤;另一方面,如果有人非要冒险“裸骑”,那他所冒的“险”,也并不是“会被交警逮个正着”,而是那颗不受任何保护的脑袋可能正以50码的时速奔向重症监护病房。毕竟,谁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临,若真要用血的教训来验证自己不戴头盔的危险,这代价也太惨重了。
朋友借车醉驾出车祸,车主倒赔11万元
车子一律不借对谁都好
松阳男子大鹏默许醉酒的同事大海开走自己的摩托车,大海搭载小明出行,半路出车祸两人均身亡。松阳法院判决,大鹏明知大海可能酒后驾车,仍默许其开走自己的摩托车,存在一定过错,要承担10%的责任,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据本报8月7日4版)
各位别觉得此案中的车主大鹏很冤——法律上明确规定,在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的情况下还借车给他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车主存在过错。那么,万一哪天自己的朋友也来借车,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一是查“车”,看看车辆是否有故障隐患;二是查“照”,看看朋友是否有合法的、对口的驾照;三是查“人”,看看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吸毒嗑药的情况。这要我说啊,除非人命关天的危急情况,车子一律不外借,这是对自己、朋友和车子都好的唯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