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青法宣
本报讯 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微信好友的亲友骗取钱财的微信诈骗案件。案件被告吴某是青田人,曾先后因犯盗窃罪和诈骗罪被捕。
“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状态,说自己被假冒的亲戚骗了钱,正巧那阵子网贷催我还钱,我又还不出,于是打算也假冒别人的亲友骗点钱,接着就在微信朋友圈里找目标了。”据吴某交代,他曾在朋友圈里看到好友A发的状态下有另一个好友李某的留言,于是将自己的微信头像和昵称换作与好友A一模一样,让李某误以为自己就是好友A,然后发消息向李某借钱,成功骗得2000元。发现李某对此毫无猜疑,吴某又让对方转了2000元。收到转账款项后,吴某立即将李某拉黑。第二天,他又在微信朋友圈里以同样的方式寻找诈骗目标,这一次他选择了黄某。
据吴某回忆,他冒充黄某的亲友让黄某给自己转账。2000元、1000元、2000元,黄某分三次给吴某转了账,而吴某在收到款项后,迅速将其拉黑。
没过多久,吴某在温州市永嘉县被抓获。青田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鉴于吴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需退赔李某4000元、黄某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