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朋友间借车,怎样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据浙江汇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国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各位读者在借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
1.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保证车况良好,不存在驾驶缺陷;
2.人:确认借车人是否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是否饮酒,有没有服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等,如果车主知道借车人有以上情况应当拒绝借车;
3.证:查验借车人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保证借车人的准驾车型与所借车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