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林子靖 通讯员 吴必平 吴涛 应明
本报讯 8月1日晚21时左右,G4012溧宁高速公路杭州方向松阳路段的象溪出口附近,一辆运载电器配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起火,火势凶猛,短短两小时,车上180余万元的货物全部付之一炬。
事发当时,高速交警丽水支队四大队交警正巡逻至象溪出口附近时,突然发现对向车道停靠着一辆起火货车,且火势不断扩大。高速交警立即靠边停车,翻越中央护栏至对向车道协助驾驶员一起灭火,同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随着火势越来越大,两只灭火器根本不能灭火,驾驶员果断将车头与挂车进行分离,同时,交警迅速对后方车辆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浙江交通集团龙丽管理处、消防、施救、养护等多方救援力量迅速到达现场,大家互相分工、相互协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半挂车的火势才完全得以控制。之后,高速交警调来铲车,将车辆抬起后利用高压水枪进行内部降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处理后,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
随后,现场工作人员对车道展开清障、驳货工作。凌晨12点,高速公路单车道予以通行,次日凌晨5时左右,事故路段完全恢复双车道正常通行。
事后,据货车驾驶员季某交代,他所驾驶的货车是从浙江温州驶往云南昆明,车上装的都是电子配件,总价值约180万元。当途经事发路段时,季某听到车辆后边有爆胎的声音,通过后视镜发现爆胎位置已经燃起火星,季某立即靠边停车,取出灭火器尝试灭火,可是车上装的电子产品均属易燃物品,没几分钟,火势便蔓延至全车。
丽水高速交警提醒:夏季气温较高,出车前务必做好车辆车况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的保养维护,谨防各类安全隐患导致车辆自燃。在高速公路上遇突发情况,应立即靠边停车,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九字警句,在危险中要优先保证司乘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