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女仙,1918年出生,是莲都区峰源乡赛源村小岭根金坑人。1935年,粟裕将军率领的红军挺进师进入小岭根金坑村。同年12月,叶女仙参加了红军队伍,负责为战士烧饭、洗衣、做鞋子的工作。叶女仙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曾被领导多次表扬。1938年3月,粟裕将军带领红军挺进师北上抗日,叶女仙等一批战士坚持在当地继续开展革命工作。1942年间,经党组织安排,叶女仙夫妇负责安置游击队干部张金发同志在村后的岩洞养护6个月之久,后返回部队。1942年下半年,国民党反动派开始了大清乡运动,对红军住过的房屋、山棚一律拆除烧毁,叶女仙夫妇等留守当地的战士离村进入深山老林,家中一切东西被洗劫一空,就这样他们无家可归,也与组织失去了联系。
1984年10月,叶女仙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红军失散人员,由浙江省民政厅补发“抚恤优待证”。解放后,叶女仙夫妇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当上农会干部,后来又当上了妇女主任,积极处理村中事务,为村民谋福利。1971年,叶女仙丈夫金存玲因工作劳累患病逝世。53岁的叶女仙就带着5儿3女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用自己的双手将8个儿女抚养长大。这么多年下来,叶女仙早已成为了当地有口皆碑、德高望重的女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