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烨恒
本报讯 7月26日上午,丽水市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点评会召开。
点评会上,市文明办(创建办)通报了前阶段经常化创建工作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我市经常化创建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出台了相关意见,保障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启动《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为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供法律支撑;市区联动推进“美化亮化绿化彩化”“环境秩序提升”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区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全民共建共享氛围日益浓厚。
此外,围绕新版《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市文明办(创建办)近期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我市目前仍存在着市容管理精细化有待加强,社区(城中村)环境秩序“六乱”现象依然突出,小城镇(行政村)街貌秩序问题较多,公共场所设施短板明显,交通秩序管理需要持续强化等情况。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2019年新版体系迅速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细化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进度。
同时,市文明办(创建办)也将加大全天候巡查、督查、指导力度,定期公布相关单位进展情况并作为年度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核依据。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莲都区、开发区6家创建重点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