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俊剑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丽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丽水实践成果。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102字的“丽水之赞”,对丽水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给予了高度肯定。2018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丽水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的典型经验做法。同年12月,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案例成功入选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
2019年1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文支持丽水开展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试点市。同年3月15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
十多年来,在“两山”理念的指引下,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了生态和经济协同较快发展。2019年上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8%,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9%,外贸出口同比增长36.27%,城镇、农村居民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10.3%和14.2%,以上指标增幅均居全省第一。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优良率100%,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八。
今年是试点建设的关键年,我市建立健全试点建设机制,形成了“1+10”试点推进体制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制定并实施丽水市生态价值核算评估试行办法,开展了市、县、乡、村四级GEP核算评估工作;加快建立生态信用体系、生态产品交易体系;不断加强“两山”理念研究和人才培训。
我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具有开拓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开启加快“两山”转化新引擎、开创乡村脱贫振兴新模式的重大意义。今年,我市编制完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丽水实践典型案例集》(二),共收集整理案例超过百个;编制完成《丽水市企业和个人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丽水市生态信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个人生态信用积分管理办法》,激励生态守信,惩戒生态失信。
今年5月,我市制定并实施了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行办法,完成了遂昌县大田村——全国首个村级GEP核算评估,并率先发布核算报告。大田村GEP1.6亿元价值的发布,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的强烈共鸣,以点带面地为全市域其他县、乡、村GEP核算评估工作提供重要借鉴,为赢取绿色信贷支持、生态绩效考核、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等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