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 吴昭立
笔者的一位好友去某手机商店购买智能手机,店主接待他热情似火,对怎么让利顾客、怎么搞好售后服务说得头头是道。可是当好友发现手机毛病,拿去要求维修时,店家却显得爱理不理,态度冷若冰霜,拖了两天时间才给维修。
这种销售商品时热情待客,售后服务冷淡待客的店家,并非鲜见。例如有的市民买到空调、彩电要求尽快安装,有些店家就以“安装客户多,忙不过来”为由,迟迟不派人去安装。
商品出售和售后服务中的“热胀冷缩”现象,是商家缺乏诚信,不守诺言造成的。对顾客许下的诺言不兑现,说得严重一点,是欺诈行为。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使顾客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还会让商家自己的信誉扫地。
诚信,是经商之本。对此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应积极地管一管,治一治。应加强经商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规范经商行为规则,强化守信的法律制度,把失信的经商者纳入失信“黑名单”,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希望一些经商者向社会上“一诺千金”“一言九鼎”的道德模范学习,加强自律,莫做先“热”后“冷”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