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李光斌
本报讯 为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根据《丽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市对成案的单条线索兑现奖励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记者从市扫黑办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核实成案线索20件,奖励金额17万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力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地址、邮箱,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宣传,获取了一大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破获了一批黑恶案件,抓获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有力推动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创建“平安丽水”再添新功。
根据《办法》,经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线索,丽水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作用大小确定奖励金额,原则上不重复奖励。其中,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他应予奖励的举报情形可酌情给予奖励。
《办法》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兑现奖金。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着重强调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链接 丽水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丽水市纪委监委:0578-12388
丽水市委组织部:0578-2098661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0578-2536677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0578-12309
丽水市公安局:0578-2786110
丽水市司法局:0578-2106039
丽水市扫黑办:0578-2090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