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 吕云兰
在近日公布的丽水人“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问卷调查结果中,“车窗抛物、高空抛物”名列其中。关于高空抛物,媒体经常有报道。前几天杭州一小区,一个13岁男孩将灭火器从高楼丢下,幸好没有伤到人。同幢房子的业主强烈要求该住户搬家,最后的结局是该住户只得搬离该小区。处州晚报也曾报道,青田某大街上,一个酱油瓶忽然从天而降……高空抛物真的是很危险,如果造成伤害,后悔也来不及了。
怎样杜绝高空抛物呢?
生活在全国文明城市的丽水人,首先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用文明这把尺子约束自己,倒垃圾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为什么要往下扔呢?同时,每个家长都要教育孩子绝对不往窗外扔东西。新加坡有一条严厉的法律,发现住户有一次往下扔东西,如果是住公租房的,马上取消公租房资格,从今往后不得再住高层,只能住最低层;如果是私房,也要从高层搬出,只能住最低层。这么严厉的法律,一般人不敢违反。
有时候,高空坠物也是意外发生的,所以住户要注意自家阳台上的架子是否牢固,置放的东西有没有放稳。喜欢在家里种花的人,特别要注意花架和花盆是否结实,尤其是恶劣天气到来之前,一定要将花盆端进屋里,以防掉落。
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不容忽视,为了生命安全,住高楼的住户不能心存侥幸, 应该负起该负的责任,让高空坠物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