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林子靖
通讯员 邹开盛 郑颖慧 吕海涛
本报讯 7月17日凌晨,高速交警正在G1513温丽高速丽水方向青田服务区执勤,一辆开进服务区后停到较远位置的白色轿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时,一股酒味就扑面而来。随后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程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车。正当交警要把程某带回大厅进行检查时,后座传来了哭声,原来是程某5岁的儿子看到被交警围着的爸爸哭了起来。同样作为父亲的执勤交警郑颖慧看到后马上过去抱起孩子转身离开了现场。“小朋友,不哭哦,你爸爸就在旁边,叔叔抱你先睡会儿。”郑颖慧将孩子哄睡。
交警在核查了程某的驾驶证后发现,程某还处于实习期。
最终,程某因为在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750元并记12分的处罚,同时驾驶证将被自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