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钱浩楠
本报讯 7月10日晚上7点50分左右,市区东港路上,一辆小轿车突然发生自燃,一时火光冲天,对附近行驶的车辆可能造成危险。接警后,莲都区消防大队岩泉中队的两辆消防车和14名消防员立即赶到现场。
自燃的汽车车主吴先生向记者还原了事发过程:“我正要过东港路和中东路路口的时候,突然感觉车子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震了一下,随后就发现引擎盖冒烟了。”发现这样的情况,吴先生当即停车检查,结果从引擎盖下冒出来的烟越来越多,还起了明火。
吴先生立即从后备厢取出灭火器自行灭火,没想到火势蔓延极快,火苗很快窜到了驾驶室,车载灭火器根本不顶用。眼见火势越来越大,吴先生只得拨打了119报警电话求助于消防员。
当晚8点05分,消防员赶到现场。经过消防员10分钟扑救,火势得以控制,15分钟后,明火被全部扑灭。消防员调查发现,被烧毁的汽车最初发生自燃的源头位于发动机,因未能及时控制火势,导致车身整体发生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