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王黎丽 朱进武 吴鑫
本报讯 近日,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5个部门联合发文,将面向全国选聘高端教育人才,给予个人最高一次性补助80万元。
据了解,新的办法适用范围为市教育局公办直属学校(单位),包含公办幼儿园。教育人才引进采用常年随时受理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根据直属学校(单位)的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情况,学年初提出直属学校(单位)人才招聘计划(含优秀教育人才招聘用编计划),报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核编周期内按学年度统筹使用,并报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为鼓励优秀教育人才到我市就业,我市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引进的一类教育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专项补助80万元;二类教育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专项补助10万元;三类教育人才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个人专项补助4.5万元,按每年1.5万元分三年支付;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个人专项补助3万元,按每年1万元分三年支付。
引进的教育人才辅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金牌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给予个人每人次10万元奖励,获省一等奖的给予个人每人次2万元奖励,其他在职中小学教师参照执行。此外,我市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引进的教育人才参加教育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教育。
另外,引进的教育人才服务期为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市直教育系统。引进的教育人才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可同时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其中名优骨干教师可对应丽水市“绿谷名师”相应级别,三类教育人才中的本科毕业生可安排入住市人才公寓。